为了做好我校2016年普通本科在香港招生考试工作,受香港考试及评核局的邀请,经学校领导及省府办公厅主管副省长批示同意,我校吴卫光副院长拟于2016年3月至7月期间赴香港开展考点考察、招生政策宣讲、专业考试辅导及香港教育展前期准备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出访人员姓名、职务(职称)
| 吴卫光 副院长(教授)
| 出访国家或地区
| 香港
| 拟出访日期
| 2016年3月至2016年7月
| 签注类型
| 因公半年多次往返香港签注
| 出访目的及预期成果
| 赴香港开展考点考察、招生政策宣讲、专业考试辅导等工作,领队做好2015年本科在香港招生考试工作
| 邀请单位
|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
| 经费来源
| 学校招生经费
| 公示期
| 5天(2016年3月17日至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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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如对出访计划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纪委监察处或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纪委办、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联 系 人:钱让东 电话:661579
刘 滴 电话:663819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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