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 144号)要求,结合学校的建设实际和省教育厅给定的限额,现决定开展2016年省级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推荐内容与数量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的省级项目推荐限额,我校拟推荐以下项目类别,每个项目类别各教学单位限报1项参评(已获省级立项的不重复推荐),推荐类别及数量如下:
1、教学团队2个。
2、特色专业2个。
3、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由资产设备处负责项目申报评审)。
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教学名师、创新创业教育类项目、专项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等申报推荐工作另行通知。
二、推荐立项条件
2016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候选对象必须是学校已正式立项的历年校级项目(以发文为准),项目前期建设已经取得一定成果并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有必要继续予以推进。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1、在2015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被列为暂缓通过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重新申报的;
2、所主持同类别省级项目尚未校内结题验收现重复申报的;
3、项目建设未能紧扣学校教学改革实际问题的;
4、项目与“十二五”期间省质量工程立项项目高度相似或相近的;
5、院系已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现再次重复申报的;
6、项目负责人非高级职称(即非教授或副教授职称)的;
7、建设任务不切实际,依靠项目现有团队力量无法实施的。
三、申报材料与时间安排
1、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4),经教学单位汇总、资格审核后统一上报。各单位教学秘书填写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并盖公章,连同各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于6月30日前送教务处办公室。
2、凡申报2016年省级项目的,须于2016年7月1日24:00前登录我校质量工程申报系统(http://gzarts.zlgc2.chaoxing.com/?type=1),填报并上传相关推荐材料。
3、学校于7月4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其中参评省级推荐项目的需要准备8分钟左右的已有建设基础及成果介绍PPT,评审专家将结合各项目的汇报情况及申请表填报情况做出综合评价。评审结束后即在校内公示省级推荐项目。(省级参评项目汇报答辩时间与地点有待进一步通知)。
3、凡获省级推荐的项目,须于2016年7月15日前登录广东省教育厅“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与管理系统”(http://zlgc.edugd.cn/proapply/login.do),填报并上传相关推荐材料。具体材料网上填报事宜按系统公告执行。
四、有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申报1项,项目组的成员最多在2个项目中出现。
2、项目申请书中的所有建设任务,必须明确量化建设指标,以便日后结题验收成果时有据可依。凡申请书中没有写明量化建设指标的项目,教务处初审时将视为不合格的项目,不予以参评。
3、质量工程项目一经批准后,不得随意调整项目题目、建设内容、进度安排、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排序等。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增减项目组人员或改变项目组成员排序的,须由原项目负责人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丽华,696970,39362012,邮箱:jwc@gzarts.edu.cn。
点击下载附件1-5.rar
附件1:2016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2:广东省高校教学团队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书
附件3:广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书
附件4:广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任务书
附件5: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6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