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做好2016年我校教职工申请住房货币补贴管理工作,使教职工尽快领取住房货币补贴,凡2016年10月份前符合申请住房货币补贴且未办理的教职工(财政供养人员),可申请办理住房货币补贴。现将有关申请住房货币补贴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住房货币补贴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未购买房改房、解困房或参加单位的内部集资建房;
2、本人及配偶均未领取过住房补贴或租住政府廉租房。
二、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将此通知内容通知到每个教职工(财政供养人员),特别是不久新参加工作人员。申请住房货币补贴的教职工,可以在学院校园网上自行下载《广东省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个人住房补贴申请表》。在10月15日前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格交来后勤管理处(地点:昌岗校区办公大楼119室),以便学院统一办理申请,逾期不再补办。
三、凡2016年10月之前已申请住房货币补贴的人员不必再次申请。
四、填写住房货币补贴申请表格须知
1、 填写《广东省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个人住房补贴申请表》,要求用签字笔或墨水笔填写(一式四份,填写内容不得复印);
2、 申请人须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A4纸),已婚须交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A4纸);
3、 本人须交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 填表时注意事项:
1、 现任职务一栏:填写职称或级别;
2、 本人意见一栏:填写要将左边内容填上,不能只写“否”;
3、 配偶单位审核意见一栏:已婚由配偶单位填写并盖章,如配偶单位是广州市外的还要当地房管部门证明;
4、 本人来美院工作前有工作单位的要原单位证明是否有“享受过”何种住房情况,如果原单位是广州市外的还要当地房管部门证明;
5、 申请人属离异,须要原配偶工作单位证明是否有“享受过”何种住房情况;
6、 申请表格填写详情见《广东省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个人住房补贴申请表》填写样板;
7、 表格填写后,请在表格左上角用铅笔写上本人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咨询电话: 84017625 669871 联系人:梁伟波
省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个人住房补贴申请表.doc
省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个人住房补贴申请表(样板).doc
后勤管理处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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